雨过璃净——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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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重在动真
作者:admin 时间:2013-06-24 浏览数:0
日前中央巡视组正担负神圣使命,按中央的要求深入各地去当“千里眼”:发现和反映违法违纪线索,找出涉嫌腐败的“老虎”和“苍蝇”。面对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雷厉风行敢于动真的反腐作风,“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反腐劲头, “出重拳”、“涉深水”敢于碰硬所采取的系列反腐措施,广大群众拍手叫好,并对当前的反腐治腐方略充满了期待。
中央目前有力的反腐举措给予我们深刻启示。我们知道反腐倡廉的问题关键在党,党的问题关键在干部,干部的问题关键在制度,制度的问题关键在逗硬执行。列宁说:“一打口号,不如一个行动”,而反腐倡廉工作尤其如此。近年来发生的不少案件说明,党内和党员领导干部发生的贪腐问题有很多不是因制度缺失,而是制度虚置,是因为反腐倡廉制度没有得到真正执行所致。这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让制度留于形式,直接助长了各种歪风邪气,使腐败分子胆子更大,让党和政府的权威、诚信受到严重损害,任其发展,贻害无穷。如何遏止和避免这类现象的发生?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抓落实、动真格:
在制度的学习、教育上动真。学习、掌握制度是自觉执行制度、维护制度的前提,要重点加大对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力度,切实将制度教育融入到反腐倡廉“大体系”之中,在广泛宣传教育的同时,有必要对重要制度进行定向培训、考核,并将考核成绩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不合格者限期补考过关。
在制度的制定、修改上动真。推进反腐倡廉工作,首先要在制定好的制度上做文章。制度要富有时代特色,要紧紧围绕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形势、新动向和新要求来制定、更新、完善,不给不法分子留政策的漏洞或打“擦边球”的机会。
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上动真。必须坚持有纪必依,违纪必究,执纪必严。制度有没有威力,关键要看查处是否从严较真,“板子”只有打到具体人身上,才能产生警示作用。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既要“问效”、也要“问责”,真正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特别是对带头破坏制度的有关领导人员,必须严查不怠,决不搞“下不为例”。形成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氛围。
在领导导向和示范上动真。反腐倡廉制度约束的重点是领导干部权力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领导带好头是提高制度执行的关键,“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领导干部执行制度必须切实做到行动先于一般干部,标准高于一般干部,要求严于一般干部,真正作贯彻执行的表率。只有这样才能更有效地引领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制度、维护制度、崇尚制度,形成良好的制度文化环境。
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上动真。严格监督检查是提高制度执行的保证。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党内监督、行政监督主体作用,紧紧围绕“权、钱、人”三个重点环节,对主要对象、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对各单位“一把手”和重要岗位管理者执行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常态化、动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把年终检查与过程督查结合起来,把日常督查、专项检查和年终考核结合起来,及时发现问题和苗头,确保制度的有效运行。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制度的价值在于落实,反腐倡廉重在动真。
任洪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