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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毒己》读后感之一
作者:admin 时间:2009-06-18 浏览数:0
程继良
(2009年6月)
集团公司纪委编印的《渎职毒己》一书,精选了本单位和兄弟单位的典型案例,针对案例精辟点评,以案说法,并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现出来。我从中不仅学到了法律法规知识,而且自身深受教育,读罢思绪万千、感想颇多。作为一名纪检工作者,我从如何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角度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一、严格实行“职务禁入”制度
书中选入的《曾因贪污被处分 劣性不改再作案》案例中的罗某,曾是五公司的会计人员,我对他很熟悉。应当说罗某很有“才”,业务很精,在严重违纪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后,按照“职务禁入”制度,本应禁止罗某从事财务工作。由于领导爱“才”和给其改正的机会,继续让其从事原工作,然而在不到一年时间里再次作案而锒铛入狱。这位领导本是爱“才”,但在大是大非面前不坚持原则,“职务禁入”制度形同虚设,最终却毁了“才”。要杜绝类似问题,我认为一方面要抓住选人用人这个关键环节,从源头上把好关。必须坚持“德”、“才”、“廉”兼备,不能只注重“才”;另一方面在集团公司范围内严格实行领导岗位和重要岗位的“职务禁入”制度,对“职务禁入”人员,不但本单位对其从业要严加限制,集团公司内部更要慎重用之,避免给当事人重蹈覆辙的机会,再次给企业造成损失。
二、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书中《招待为名中饱私囊 党政正职合伙贪污》、《国企改制做假帐 百万国资班子私分》、《售货“返利”二十万 私利促成集体腐败》等案例,其共同特点是党政正职或领导班子成员共同作案,属共同或集体腐败。时下,我们在项目实行党政会签和“三重一大”制度,对权力制衡、内部监管、规范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在这种情况下,是不是我们的监管工作就高枕无忧、万无一失了呢?我认为千万不能掉以轻心、放松监管!务必要清醒认识到实行这两项制度只是监督机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还必须对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立体式监督,尤其是对项目领导班子的监督还要进一步强化。否则,干一项工程倒下一批干部就会成为现实,企业损失也会更重。
三、增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读完《受贿罪》、《单位行贿罪》两篇,我为案例中面对金钱诱惑而丧失原则,铤而走险,失去自由的干部深感惋惜。建筑施工企业有其自身特点,领导干部更要廉洁自律。对内而言,项目施工中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都有职权或机会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致使领导干部误入歧途,走上不归路。对外而言,在经营和协调工作中,要么法律意识淡薄,没有把握好“度”,超越法律界线,触犯刑律;要么自律意识不强,趁机中饱私囊、大捞一笔。两者导致的结果都是违法违纪而自毁掉自己。
四、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案例中已坠入犯罪“深渊”的干部留下终身遗憾和惨痛教训!“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我想要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必须从源头上抓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当前,五公司与德阳市人民检察院签订了《关于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意见》,我们将构建企检共建共防新机制,形成反腐倡廉新合力。实际工作中要将预防工作融入到经营管理,渗透到施工生产过程,延伸到作业现场。目前,公司纪委正在开展廉洁文化“进公司、进项目、进社区、进家庭”的“四进”活动。如: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到德阳监狱开展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纪委与地方检察院在成灌项目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讲座;利用节假日在家属基地涪江社区上演了小品《送礼》、三句半《廉洁勤政保平安》等廉洁文化节目;给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家属致廉洁信。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紧贴实际、富有成效的廉洁活动,真正触动、教育和感化我们广大领导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和道德防线,并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构建立体反腐倡廉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