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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查处与警示教育、责任追究和完善制度有机结合的几点做法

作者:admin  时间:2006-07-19  浏览数:0



 

 缪娅玲

 

近年来,随着党中央加大了对惩治腐败分子的打击力度,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也得到巩固和加强。针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新情况、新特点,我们狠抓惩防并举,把案件查处与警示教育、责任追究和完善制度有机结合起来 ,从中探索适应施工企业教育、监督、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的新思路,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了服务保障。 

适时进行警示教育及谈话,把违法违纪行为消灭在萌芽。警示教育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基础性工作,把案件查处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对举报线索、证据不足、难以查清的问题,开展“未雨绸缪”式的警示教育,提前进行警示谈话,作好思想教育,可起到较好的预防作用。今年初,我们接到一位地方人员的举报,称我公司某项目的一名工程技术人员,本来答应购买他们的工程试验仪器,业务员给了这位同志3000元回扣,但后来却没有购买他们的设备。接到这一举报后,我们及时找到这位工程技术人员查证,查清这位同志当时即退还了这笔钱。虽然如此,我们仍然对这位同志进行了个别谈话和警示教育,并指出他作为一名年轻有为的工程师,个人的前途事业比金钱更重要,如果因为贪图金钱利益,一时糊涂毁了自己的前程是不值得的。另外我们还抓住工作会议、专业会议和管理人员培训的机会,适时进行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纪律要求,为避免严重问题的发生打下了基础。两年多来,我们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警示教育达600多人次,廉政及诫勉谈话80多人次,打牢了思想道德防线,违纪违法行为有所收敛,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合理利用典型案例,加强教育的针对性。把案件查处与思想领域无形的问题结合起来,对查办的一些典型案件,深究其犯案原因,在案发单位召开会议,开展座谈讨论,组织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学习法律法规,举案说法,以案施教及时在企业内部办公网上通报案结情况,扩大警示教育范围吸取教训,警钟长鸣,以增强领导人员、重要岗位人员的自身免疫能力和自重、自省、自警的能力如:会计员罗某某,曾于2001年利用工作之便贪污公款4万元,案发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记大过处分。2002年此人又采取虚列帐目的手段,共计贪污6万多元,受到严肃处理。针对在查处这一案件中发现的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及时发出监察建议书,并在远程办公网上公布其案结情况,以案析法,促使各单位更加严格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并加强了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对工程项目部进行清理整顿,定期开展财务大检查,不断提高管理人员、财务人员法纪意识,起到办案与教育警示双赢,查办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惩教并举,实现案件查处治标与治本的双重功效。把案件查处工作与企业的其它各项工作相结合,协调运转、相互促进,把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保障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查处那些干扰和影响企业发展的案件。如,针对某项目经理田某某,违规选定外包队伍,酿成除合同担保、重复计价等经济纠纷以外的官司30起,给企业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这起典型案例,进行剖析,总结经验教训,揭示案发规律,有针对性地探索事前教育防范的新途径,对发案单位人员进行集体诫勉教育,阐明管理监督松懈的严重危害性,提出严格管理、加强部门监督的要求和建议。同时,以此活生生的典型案例为教育题材,在企业内部展开一场“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警示教育,使案件线索查处与警示教育有机结合,实现案件查处治标与治本的双重功效,打击惩处极少数,教育帮助大多数,净化了企业内部环境。

从近年查处违法违规的案件看,违法违规行为固然主要是一些人由其自身素质决定的,但也不可否认其中也涉及企业机制、体制、管理等诸多问题。在案件查处中把责任追究和完善制度有机结合,是实现企业效益、效率与廉洁的统一,是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同生产经营管理相结合的最佳切入点,也是服从服务于企业中心工作的有效途径。

提高工作能力,是实现责任追究和完善制度的前提。企业纪检监察人员,不仅要熟悉自身业务,而且要了解掌握与预防工作相关的理论、知识、方针、政策以及在案件查处中发现的企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几年来,我们先后组织纪检监察人员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类型的生产培训和旁听专业会议,参加上级举办的培训学习班,参与安全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等,有效地提升了纪检监察人员的综合办案能力。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只有通过认真学习和实践,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才能了解企业改制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致掌握工作的主动权,才能责任追究和企业管理融合在一起,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好务。

严肃责任追究,是规范企业内部秩序的保障责任追究和完善制度的有机结合,是纪检监察工作要把握好的一个重要环节,这对于维护企业和员工合法权益,规范企业内部秩序等各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实践中,我们认真落实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坚持改革和监管并重,积极运用纪检监察的综合监督手段,从企业自身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等方面入手,发挥纪检监察组织的作用,认真 分析研究体制、机制和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找出案发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先后追究了数名领导人员责任,帮助其业务部门自查整改,促其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促进项目有序管理。 

    一是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如某单位杨某于1996年至2001年期间,利用工作之便,采取更改收费登记册、表,少缴或不上缴,仿造住户签名等手段,先后将9万多元水、电、气费据为己有,被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此人之所以能在长达数年的时间里,不断的蚕食侵吞,就是由于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力,给犯罪人提供了可钻的空子。为此,公司及时制定《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资金分户管理办法》等,强化党组织和相关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的职责,提高企业内部会计控制质量,着力加大财务控制和监督力度。

二是健全了合同管理制度。原华南路项目经理刘某某,与我经理部无合作关系的一家公司签订虚假租赁合同,为其向保险公司骗保提供方便,酿成官司,给企业声誉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对这一严重违反合同规定的案件从中吸取教训,针对当前项目合同管理的现状,及时出台了《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合同台帐管理办法》、《合同交底管理办法》。

三是健全了劳务分包、物资材料采购等相关制度和惩戒违法违规人员规定。通过对渝东项目经理部违规选定分包队伍的分析,对宝兰项目经理部材料人员采购质次价高的材料的处罚和对天府饭店总经理违规担保的责任追究,及时制定和完善了使用劳务承包队伍管理实施细则》、《对外投资、借款、担保中造成经济损失有关责任者处理的暂行规定》、《劳务承包合同管理办法》、《物资管理暂行办法》等防范机制,加强对项目的过程监控和对资金的管理,严把监督责任关,使管理人员有所遵循,照章办事,从治本上消除滋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土壤。

四是加强了执行力。在狠抓制度措施落实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同时,坚持把查防违法违规行为同强化制度建设和深化企业改革有机结合起来,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和不认真执行公司决定、制度的西攀、广西梧州等项目部领导人员实行责任追究之后,对如何提高执行力、增强凝聚力在公司管理人员中开展了大讨论,并将出台《重大责任问责制度》等管理惩戒制度和办法在全公司推广试行,以实现责任追究和完善管理制度的有机结合,有效促进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强监督管理,是责任追究和完善制度相结合的根本。一是重视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完善企业内部机构职责划分,加快推进扁平化管理,加强和落实法人对项目负责人的管理责任。二是强化信息科技手段,强力推行项目管理软件,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理性管理,落实项目成本责任,有力规范了项目管理行为,过程监控和资金的管理力度加强。三是对纪检监察组织和财务审计部门提出明确要求,下达任务指标,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发挥其监督职责,及时发现和跟踪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同时积极探索规避和化解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从根本上改变“重业务轻管理,重外延扩张轻内控建设”的局面,努力实现了责任追究和完善制度的有机结合。

责任追究和完善制度是一种特殊预防措施,是遏制违法违规有效的治本之策。只要我们把责任追究与制度建设,贯穿于纪检监察组织执纪办案工作的全过程;贯穿于治理企业违法违规工作的全过程;贯穿于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贯穿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全过程,就能从根本上维护企业和员工群众的利益,防范违规违纪,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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