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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建设报:“利剑”高悬 杜绝欠薪
作者:admin 时间:2020-06-05 浏览数:0
来源:铁道建设报 2020年 5月 30日 版次:03
作者:李鑫
在工程建设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是一个“老大难”问题。农民工的工资是他们辛苦劳动的血汗钱,也是他们整个家庭生存的重要经济来源。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2019年12月3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就《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公布签署国务院令(国令第724号)。今年5月1日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正式施行。据悉,这是我国第一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的专门性法规。从此,惩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变得有法可依。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通过法律的方式,在农民工用工单位头上悬起了一把“利剑”,那么对我们工程施工单位来讲,如何才能避免出现欠薪行为呢?笔者认为,需做到以下三点: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通过法律的方式,在农民工用工单位头上悬起了一把“利剑”,那么对我们工程施工单位来讲,如何才能避免出现欠薪行为呢?笔者认为,需做到以下三点:
源头治理,增强农民工权益意识。农民工对法律知识了解甚少、法律维权意识薄弱,是个别承包商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原因之一。很多农民工外出务工都是跟随亲友或同乡,出于信任及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不少农民工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造成权利义务没有书面证据予以确认。公司各工程项目部可以定期邀请当地人社部门、法律组织等对农民工进行普法宣传,也可以利用项目职民工夜校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工作,增强农民工维权意识。
落实责任,确保支付管理合法合规。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如存在未按规定开设或者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未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或者未提供金融机构保函,未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等情形之一,且未在限期内整改的,项目将被责令停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施工单位可能面临限制承接新工程、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可以看出,不只是出现欠薪行为会使施工单位被处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不善也会给施工单位带来负面影响,给企业造成巨大的名誉和经济损失。各项目主要领导是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第一责任人,应当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立即行动起来组织学习《条例》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合法合规,避免出现欠薪行为。
强化监督,营造全民监督的氛围。这里所说的监督不仅仅是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对施工单位的监督,还应该包括公司本部对工程项目部的监督、项目部对分包队伍的监督、项目部对劳资专员的监督、项目职工对项目主要领导的监督等等。要努力营造全民监督的氛围,将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视作企业管理的红线之一,强化每个人的红线意识,消除一切可能造成农民工工资欠薪事件的隐患。